公民申请因私办理出国、赴港澳台
信息来源于:黎城在线 发布时间:2012/11/14
一、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护照法》
4、《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法》
6、《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签发管理规范》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二、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条件:
本省公民,凭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凭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民申请因私出国、赴港澳台可到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办理。
三、办理出国境证照流程:
第一步:领取申请表;照护照、通行证专用照片。
第二步:提交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两张专用照片或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国境的意见。
第三步:领取证照。持“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市公安局政务大厅领取护照、通行证,或委托邮政专递送达。
四、申办出国境证照时限:
从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紧急事由的申请,按“急事急办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有疑点的申请材料,审核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一)申领护照:200元
护照换发:200元
护照补发:400元
护照延期、加注20元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
一次签注20元
二次签注40元
多次签注100元
(三)往来台湾通行证100元
一次签注20元
六、出国境制证照片标准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相片(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相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相片规格为:48mm×33mm,其中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相片不予受理。一次性快照成像、经翻拍的相片或使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相片不予受理。相片要求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七、办理出国境证照所需的相关材料
(一)首次申领护照
提交填写完整、清晰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两张护照专用照片,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二)护照延期
申请人必需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护照延期。护照可延期2次,每次5年。超过原有效期而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护照为失效护照,需重新申领护照。
提交有效护照。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三)护照补发
提交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挂失的证明和《山西日报》上的遗失声明。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在国内遗失护照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予以补发护照。
(四)护照换发
提交护照。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护照被损坏申请换发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予以办理换发护照手续。护照已经延期2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护照签证页用完申请换发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赴港澳探亲
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在香港、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公安派出所意见。
(六)赴港澳团队旅游
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七)其他事由赴港澳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需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八)申请港澳通行证签注
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九)因私前往台湾
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十)应邀前往台湾
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十一)国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经贸交流
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十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提交有效的《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国务院赴台批件。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护照法》
4、《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法》
6、《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签发管理规范》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二、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条件:
本省公民,凭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凭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民申请因私出国、赴港澳台可到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办理。
三、办理出国境证照流程:
第一步:领取申请表;照护照、通行证专用照片。
第二步:提交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两张专用照片或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国境的意见。
第三步:领取证照。持“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市公安局政务大厅领取护照、通行证,或委托邮政专递送达。
四、申办出国境证照时限:
从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紧急事由的申请,按“急事急办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有疑点的申请材料,审核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内。
五、收费标准:
(一)申领护照:200元
护照换发:200元
护照补发:400元
护照延期、加注20元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
一次签注20元
二次签注40元
多次签注100元
(三)往来台湾通行证100元
一次签注20元
六、出国境制证照片标准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相片(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相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相片规格为:48mm×33mm,其中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相片不予受理。一次性快照成像、经翻拍的相片或使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相片不予受理。相片要求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七、办理出国境证照所需的相关材料
(一)首次申领护照
提交填写完整、清晰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两张护照专用照片,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二)护照延期
申请人必需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护照延期。护照可延期2次,每次5年。超过原有效期而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护照为失效护照,需重新申领护照。
提交有效护照。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三)护照补发
提交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挂失的证明和《山西日报》上的遗失声明。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在国内遗失护照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予以补发护照。
(四)护照换发
提交护照。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护照被损坏申请换发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予以办理换发护照手续。护照已经延期2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护照签证页用完申请换发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赴港澳探亲
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在香港、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公安派出所意见。
(六)赴港澳团队旅游
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七)其他事由赴港澳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需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八)申请港澳通行证签注
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九)因私前往台湾
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
(十)应邀前往台湾
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十一)国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经贸交流
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十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
提交有效的《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国务院赴台批件。如果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